四川省中小企业局文件
川企发〔2008〕1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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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中小企业局
关于吊销四川吉利融通担保有限公司担保机构备案
登记证的通知
巴中市经委、担保机构:
四川吉利融通担保有限公司(法人代表付安忠)以为企业担保贷款为名,骗取企业保证金,违规操作,情节严重。按照《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〈四川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管理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(川企发〔2006〕1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决定,吊销四川吉利融通担保有限公司的担保机构备案登记证(证书编号:川企担保备字第7号)。
特此通知。
二○○八年八月二十五日
主题词:经济工作 担保机构△ 吊销 通知
抄送:人行成都分行,四川银监局,省级金融机构,人行巴中分行,巴中银监分局。
四川省中小企业局办公室 2008年8月25日印发 |